【文字解读】《青岛市支持人工智能和具身智能机器人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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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抢抓人工智能新一轮发展机遇,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局、市财政局进一步研究起草了《若干政策》。 二、制定依据 《若干政策》深入贯彻国务院“人工智能+”行动意见和省委、省政府推动人工智能全产业链发展的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构建创新型产业体系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实施方案,设置了从核心要素、赋能应用、产业生态、资源保障等“一揽子”支持措施,为企业从落地孵化到培育壮大提供全方位保障。政策紧贴产业实际,在“算力券”“模型券”“数据集”等方面加强要素供给,有效助力企业“软实力”提升。在产业园区、应用基地、产业集群等“硬建设”方面,持续加大支持力度,营造浓厚的产业发展氛围。 三、主要内容 根据国家、省、市重点发展导向,对符合国家及省数据管理部门定义的数据基础设施项目,综合考量数据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运营成本和实施成效,分为“标杆型”和“引领型”两个等级进行综合评审,按照省标准对单个“标杆型”项目的奖补总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单个“引领型”项目的奖补总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政策执行
公开内容摘要
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抢抓人工智能新一轮发展机遇,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局、市财政局进一步研究起草了《若干政策》。 二、制定依据 《若干政策》深入贯彻国务院“人工智能+”行动意见和省委、省政府推动人工智能全产业链发展的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构建创新型产业体系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实施方案,设置了从核心要素、赋能应用、产业生态、资源保障等“一揽子”支持措施,为企业从落地孵化到培育壮大提供全方位保障。政策紧贴产业实际,在“算力券”“模型券”“数据集”等方面加强要素供给,有效助力企业“软实力”提升。在产业园区、应用基地、产业集群等“硬建设”方面,持续加大支持力度,营造浓厚的产业发展氛围。 三、主要内容 根据国家、省、市重点发展导向,对符合国家及省数据管理部门定义的数据基础设施项目,综合考量数据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运营成本和实施成效,分为“标杆型”和“引领型”两个等级进行综合评审,按照省标准对单个“标杆型”项目的奖补总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单个“引领型”项目的奖补总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政策执行(解释)处室及联系电话:市大数据局数字科技和基础设施建设处 0532-85913624 (二)提升算法模型效能。加快推动人工智能大模型研发应用,综合大模型项目的技术性能、创新型、推广价值、经济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评审,对评定为卓越领军级、优秀创新级、培育成长级的省级大模型项目,统筹省资金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75万元和5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支持。政策执行(解释)处室及联系电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数字经济产业处 0532-85916712 (三)加速语料资源汇聚。推动工业语料资源汇聚整合,为工业领域大模型研发提供多元异构、深度标注、场景适配的数据资源支撑,助力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按照《山东省“语料券”支持资金指标评价体系》综合评审结果,对符合要求的项目统筹省资金给予最高75万元奖补。对支持项目验收评价结果为“优秀”的,每个项目再给予最高75万元奖补。(四)释放数据要素价值。高质量数据集建设奖补主要用于重点行业领域高质量数据集的建设和应用,包括数据采集、清洗、标注、测试、开发利用工作等。参照“数据要素×”创新应用省级财政支持政策及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综合考量数据规模、应用场景等指标开展综合评价,每年遴选不超过5个数据集,给予每个企业最高不超过40万元的定额奖补。政策执行(解释)处室及联系电话:市大数据局数据资源处 0532-85912328 (五)促进数据流通交易。数据流通交易奖补主要用于支持数据供需双方在合法设立的数据交易机构开展数据交易活动,促进数据流通交易,培育数据市场。参照“数据要素×”创新应用省级财政支持政策及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制定评审细则,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交易金额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奖补。政策执行(解释)处室及联系电话:市大数据局数据资源处 0532-85912342 (六)支持具身智能硬件产品培育。引导推动具身智能机器人整机终端和核心零部件产品的研发、生产和升级换代,增强关键重点产品供给能力,加快市场推广应用。对2025年年销售额首次突破5000万元的人形机器人整机企业、超过2000万元的核心零部件企业,按省规定分别给予单户企业最高800万元、300万元奖补。政策执行(解释)处室及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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