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武汉市2026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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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武汉市2026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区经科局,东湖高新区、武汉经开区、长江新区科创局,东湖风景区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和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有关要求,经研究,现启动武汉市2026年度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认定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报对象 符合《认定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在武汉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1年以上的居民企业,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2023年认定通过的高企,应按本通知要求重新申请认定。 二、申
公开内容摘要
关于组织开展武汉市2026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区经科局,东湖高新区、武汉经开区、长江新区科创局,东湖风景区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和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有关要求,经研究,现启动武汉市2026年度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认定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报对象 符合《认定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在武汉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1年以上的居民企业,不包括个人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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