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湖北省支持人工智能OPC发展若干措施 (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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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湖北省支持人工智能OPC发展若干措施(试行)》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6年5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湖北省支持人工智能OPC发展若干措施 (试行) 为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培育“AI+超级个体”新型创业模式,支持OPC(OnePersonCompany,一人公司)开展技术创新研发、垂直场景应用、产业生态服务,推动科技创新、产业创新、金融创新深度融合,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制定本措施。 一、构建OPC全链条服务生态 (一)打造OPC生态社区。鼓励各地以深化国有“三资”管理改革为契机,盘活闲置楼宇、园区等存量空间资源,打造人工智能OPC生态社区。推动现有产
公开内容摘要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湖北省支持人工智能OPC发展若干措施(试行)》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6年5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湖北省支持人工智能OPC发展若干措施 (试行) 为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培育“AI+超级个体”新型创业模式,支持OPC(OnePersonCompany,一人公司)开展技术创新研发、垂直场景应用、产业生态服务,推动科技创新、产业创新、金融创新深度融合,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制定本措施。 一、构建OPC全链条服务生态 (一)打造OPC生态社区。鼓励各地以深化国有“三资”管理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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