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人工智能+医疗健康”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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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政办发〔2026〕37号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人工智能+ 医疗健康”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宿迁市“人工智能+医疗健康”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六届六十八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此件公开发布) 宿迁市“人工智能+医疗健康”发展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关于“人工智能+医疗健康”决策部署,立足宿迁市医疗健康发展实际,推动新一代人工智能深度赋能卫生健康行业高质量发展,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满足群众医疗健康需求为根本出发点,聚焦便民、助医、优管、促研,将人工智能技术融入卫生健康服务与治理全领域、全过程,全面提升人工智能在我市卫生健康领域应用水平。到2027年,各级医疗机构广泛应用人工智能技术,落地人工智能应用场景50个以上,探索建设1-2个卫生健康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到2030年,建成基础完善、场景丰富、应用高效、安全规范的“人工智能+医疗健康”应用高地。 宿迁市卫健领域人工智能场景建设项目清单 序号 县区 建设单位 场景名称
公开内容摘要
宿政办发〔2026〕37号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人工智能+ 医疗健康”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宿迁市“人工智能+医疗健康”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六届六十八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7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宿迁市“人工智能+医疗健康”发展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关于“人工智能+医疗健康”决策部署,立足宿迁市医疗健康发展实际,推动新一代人工智能深度赋能卫生健康行业高质量发展,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满足群众医疗健康需求为根本出发点,聚焦便民、助医、优管、促研,将人工智能技术融入卫生健康服务与治理全领域、全过程,全面提升人工智能在我市卫生健康领域应用水平。到2027年,各级医疗机构广泛应用人工智能技术,落地人工智能应用场景50个以上,探索建设1-2个卫生健康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到2030年,建成基础完善、场景丰富、应用高效、安全规范的“人工智能+医疗健康”应用高地。 二、夯实发展基础 (一)完善数据底座。升级改造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立全市统一、标准规范的数据采集通道,实现居民全生命周期医疗健康数据的高效归集与深度治理,依托市公共数据平台,促进医疗健康数据跨部门互通共享。推进市医院数字化管理平台建设,构建集数据驱动、智能分析、监测预警、闭环处置于一体的数智化监管体系。(二)加强算力保障。依托宿迁市人工智能公共智算底座,构建自主可控、安全可信、稳定高效的智算环境。支持医疗机构通过共建、自建以及利用第三方算力等多种方式,提升算力复用效率。积极争取省一体化算力调度监测平台“算力券”政策支持,降低医疗机构算力成本。(三)推动高质量数据集建设。根据省卫生健康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建设指南,强化市多模态数据整合、分类与标注,规范数据采集与质控流程。支持江苏省人民医院宿迁医院、南京鼓楼医院集团宿迁医院与省高水平医院联动协作,开展淋巴浆细胞肿瘤、妊娠合并危急重症、干眼症专病高质量数据集建设。到2027年,力争建成1-2个完整规范、准确实用的专科专病高质量数据集。(四)推进可信数据空间建设。依托宿迁城市可信数据空间,建设卫生健康行业子空间,构建涵盖数据采集、清洗、脱敏、加密、授权的全流程管理体系。探索医疗健康多模态数据匿名化处理与流通规则,在严守隐私与数据安全的前提下,合规高效释放医疗健康数据价值。 三、深化场景应用 (一)人工智能+便民服务。推进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符合条件的民营医院接入“苏健康”居民健康助手,为居民提供集智能导诊、就医陪诊、报告解读、用药咨询、健康评估、疾病风险预警、健康科普等功能于一体的智能服务。加强健康养老和托育智能服务,推广智能可穿戴设备、具身智能机器人等应用,支持二级以上医院拓展居家健康与智能康养场景,为老年人、孕产妇、儿童等重点人群提供健康监测、行为辅助、情感陪伴等服务。推进三级医院部署患者智能管理应用,为居民提供全周期健康管理服务。推动宿迁市中心血站部署献血咨询智能体,提供政策咨询、流程指引、互动科普、智能招募等一体化服务。(二)人工智能+临床诊疗。在二级以上医院推广医学影像智能辅助诊断应用,提高影像诊断效率和报告质量;推动重大疑难疾病临床诊疗智能辅助决策应用落地。到2027年,全市三级医院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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