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杭州市创业场地扶持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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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12-30 15:11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7部门关于健全创业支持体系提升创业质量的意见》(人社部发〔2025〕5号)及省、市就业创业政策,完善创业带动就业保障制度,提升创业质量,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发展“家门口”的“创业陪跑”空间,规范场地扶持补贴资金使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请条件。杭州市范围内符合下列条件的创业孵化空间可申请认定为杭州市创业陪跑空间(以下简称陪跑空间):(1)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属于租赁场地的,应保证3年以上有效租期(自申请年度开始计算),首次申请认定不超过6000平方米;(2)稳定运营1年以上,且入驻经营实体数不少于15家;(3)配备2名以上持有创业指导师证、杭州市创业导师聘书或陪跑空间孵化运营培训班结业证书等孵化服务能力证明的管理人员;(4)具有登记注册、财务、法务、税务、创业指导、政策对接等完整的创业孵化服务体系;(5)具有完整的日常管理制度、经营实体进出评审制度。 2.申请材料。(1)《杭州市创业陪跑空间认定申请表》(附件1);(2)场地产权证明或场地
公开内容摘要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12-30 15:11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7部门关于健全创业支持体系提升创业质量的意见》(人社部发〔2025〕5号)及省、市就业创业政策,完善创业带动就业保障制度,提升创业质量,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发展“家门口”的“创业陪跑”空间,规范场地扶持补贴资金使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业陪跑空间的认定与管理 (一)创业陪跑空间认定。 1.申请条件。杭州市范围内符合下列条件的创业孵化空间可申请认定为杭州市创业陪跑空间(以下简称陪跑空间):(1)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属于租赁场地的,应保证3年以上有效租期(自申请年度开始计算),首次申请认定不超过6000平方米;(2)稳定运营1年以上,且入驻经营实体数不少于15家;(3)配备2名以上持有创业指导师证、杭州市创业导师聘书或陪跑空间孵化运营培训班结业证书等孵化服务能力证明的管理人员;(4)具有登记注册、财务、法务、税务、创业指导、政策对接等完整的创业孵化服务体系;(5)具有完整的日常管理制度、经营实体进出评审制度。 2.申请材料。(1)《杭州市创业陪跑空间认定申请表》(附件1);(2)场地产权证明或场地租赁协议及建筑平面分布图;(3)陪跑空间运营方营业证照;(4)入驻经营实体营业证照;(5)入驻经营实体租赁合同;(6)《创业孵化管理人员信息表》(附件2); (7)陪跑空间日常管理制度、经营实体进出评审制度、创业孵化服务制度。 3.认定流程。符合条件的陪跑空间运营方向场地所在区、县(市)人力社保部门提出申请,区、县(市)人力社保部门完成材料初审及实地查看后,从孵化专业度、资源对接能力、产业特色、区域布局等方面综合评价,于每年4月、10月向市人力社保部门组织推荐,市人力社保部门根据材料复审及实地复核结果统筹择优认定,每半年公布一次认定名单,陪跑空间资质自名单公布当月1日起生效。(二)创业陪跑空间变更申请。经认定的陪跑空间,在地址、名称和运营主体等信息发生变更时,须及时向所在区、县(市)人力社保部门进行变更申请。其中,陪跑空间已使用场地面积达80%,且重点人群(包括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持证残疾人、自主就业退役军人,下同)创办经营实体入驻率达30%,可根据需要在原场地直线距离3公里内申请新增场地,单次新增场地面积不得超过原场地面积。 1.申请材料。(1)《杭州市创业陪跑空间变更申请表》(附件3);(2)场地产权证明或场地租赁协议及建筑平面分布图(新增场地需提供);(3)陪跑空间运营方营业证照、场地租赁协议、《创业孵化管理人员信息表》和入驻经营实体租赁合同(运营主体变更需提供)。 2.申请流程。区、县(市)人力社保部门在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初审及实地查看,市人力社保部门在区、县(市)人力社保部门初审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复审及实地复核。陪跑空间变更事项自市人力社保部门审核通过当月1日起生效。陪跑空间变更名单每半年公布一次。(三)创业孵化补贴。陪跑空间自认定之日起,每满12个月可申领一次创业孵化补贴。平均每月入驻重点人群创办经营实体数10家及以上且不足20家的,补贴5万元;平均每月入驻重点人群创办经营实体数20家及以上的,补贴10万元。(1)《杭州市就业补助资金申请表》。(2)入驻经营实体营业证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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