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大学生创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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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 一次性创业补贴 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在市内初次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6个月以上且带动就业2人及以上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高校毕业生 初创组织吸纳就业补贴 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在市内初次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在登记注册1年内、招用人员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总额不超过2万元(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重复享受)。 初创企业创业 场地租金补贴(高校毕业生) 在校大学生及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创办初创企业并在我市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外租用场地用于生产经营的,给予最高
公开内容摘要
高校毕业生 一次性创业补贴 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在市内初次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6个月以上且带动就业2人及以上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高校毕业生 初创组织吸纳就业补贴 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在市内初次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在登记注册1年内、招用人员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总额不超过2万元(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重复享受)。 初创企业创业 场地租金补贴(高校毕业生) 在校大学生及毕业5年以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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