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数字经济国省市试点一体推进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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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数字经济发展战略部署,一体推进国家数据产业集聚区、省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点和中国最优OPC创业之城建设,市政府办公室在2026年2月26日印发了《扬州市数字经济国省市试点一体推进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对《实施意见》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我市始终高度重视数字经济工作,2025年底成功获批国家数据产业集聚区建设试点和省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点,并启动中国最优OPC创业之城建设,国省市三大试点叠加为我市数字经济发展带来崭新机遇,亟需通过一体化工作部署,整合国省市试点资源、凝聚多方工作合力,构建全链条、全生态的数字经济工作体系。 二、目的意义 《实施意见》的出台将进一步激活数据要素价值,完善数字基础设施
公开内容摘要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数字经济发展战略部署,一体推进国家数据产业集聚区、省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点和中国最优OPC创业之城建设,市政府办公室在2026年2月26日印发了《扬州市数字经济国省市试点一体推进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对《实施意见》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我市始终高度重视数字经济工作,2025年底成功获批国家数据产业集聚区建设试点和省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点,并启动中国最优OPC创业之城建设,国省市三大试点叠加为我市数字经济发展带来崭新机遇,亟需通过一体化工作部署,整合国省市试点资源、凝聚多方工作合力,构建全链条、全生态的数字经济工作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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