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科技创新投入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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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政发〔2026〕9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现将《宁波市科技创新投入机制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宁波市人民政府 2026年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为深入贯彻《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营造良好创新生态构建完善科技创新投入机制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25〕13号),着力营造一流创新生态,完善科技创新投入机制,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构建完善具有宁波特色的科技创新体系和现代化产业体系,建立以研发创新为导向的资源配置、综合保障和分析评价机制,形成全社会共同投入、主动投入的良好局面。到2027年,全市科技创新投入达到1800亿元,全社会R&D经费支出达到700亿元以上,占GDP比重达到3.3%以上。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协同推进,高校专业与产业匹配度达到90%,高校、科研机构和三甲医院科技创新投入合计达到120亿元,企业和社会经费占科研投入比例50%以上。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企业科技创新投入达到1360亿元,数字经济核心增加值占GDP比重超过
公开内容摘要
甬政发〔2026〕9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现将《宁波市科技创新投入机制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宁波市人民政府 2026年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为深入贯彻《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营造良好创新生态构建完善科技创新投入机制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25〕13号),着力营造一流创新生态,完善科技创新投入机制,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构建完善具有宁波特色的科技创新体系和现代化产业体系,建立以研发创新为导向的资源配置、综合保障和分析评价机制,形成全社会共同投入、主动投入的良好局面。到2027年,全市科技创新投入达到1800亿元,全社会R&D经费支出达到700亿元以上,占GDP比重达到3.3%以上。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协同推进,高校专业与产业匹配度达到90%,高校、科研机构和三甲医院科技创新投入合计达到120亿元,企业和社会经费占科研投入比例50%以上。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企业科技创新投入达到1360亿元,数字经济核心增加值占GDP比重超过8.2%,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超过17%。区域创新生态持续优化,科创基金规模超过1000亿元,累计投放科技信贷1万亿元以上。到2030年,全市科技创新投入超过2200亿元,全社会R&D经费支出超过900亿元,占GDP比重力争达到3.6%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政府科技创新投入高效配置改革 1.完善稳定增长机制。各地科技创新投入预算安排原则上只增不减,财政性科学技术资金增幅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市本级新增财力20%以上用于科技投入。优化投入结构,加大对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人才引育和科研平台、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平台、孵化器等的投入力度。(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协同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国资委) 2.完善联动投入体系。试点开展跨部门、跨区域联合科研计划、场景应用计划,探索在分行业重大技术攻关、分地区重点主体培育和重大科研平台建设等方面共同出资,引导国有资本投向科技创新。打通自主研发项目与重点研发计划通道,高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等经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横向经费累计到账金额200万元以上(“科技副总”牵头项目金额下浮至100万元以上)并产出重大科技成果,或企业自主实施、顶尖人才自主选题实施项目以及甬江人才工程优质项目等,按规定可列入市重点研发计划序列。优化布局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探索基础研究人才培养基地建设。(牵头单位:市委人才科技委办公室、市科技局;协同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国资委) 3.完善统筹管理体系。加强财政资金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平台建设、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等方面的统筹管理,完善预算统筹机制。优化行业部门归口管理的财政资金结构,建立与绩效挂钩的预算安排机制。强化军民两用技术研发,支持相关企业、科研院所推动国防技术民用转化。(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协同单位: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市国动办) (二)实施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提升改革 1.推进政策与服务协同。落实“8+4”政策、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33条,加快推进人才“企业认定、政府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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