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桥镇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定和扩大就业创业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的解读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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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桥镇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定和扩大就业创业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的解读文件 印发日期:2024-10-08 字号: 大 中 小 印发日期:2024-10-08 《康桥镇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定和扩大就业创业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的解读文件 一、镇域内企业吸纳经镇劳动保障部门推荐本镇户籍的市就业困难人员,按规定办理就业参保登记手续并缴纳社保且稳定就业6个月及以上的,每吸纳一人给予企业一次性补贴1000元。 (一)申请材料: 1、用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2、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社保缴费凭证; 4、《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表》复印件; 5、用工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花名册。 (二)申请流程 社区受理中心劳动条线具体经办人员审核申请资料并汇总年度
公开内容摘要
《康桥镇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定和扩大就业创业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的解读文件 印发日期:2024-10-08 字号: 大 中 小 印发日期:2024-10-08 《康桥镇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定和扩大就业创业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的解读文件 一、镇域内企业吸纳经镇劳动保障部门推荐本镇户籍的市就业困难人员,按规定办理就业参保登记手续并缴纳社保且稳定就业6个月及以上的,每吸纳一人给予企业一次性补贴1000元。 (一)申请材料: 1、用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2、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社保缴费凭证; 4、《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表》复印件; 5、用工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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