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蚌埠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蚌埠市产业扶持政策清单实施细则(市发展改革委部分)》的通知(继续沿用)
政策中心收录的公开政策详情,地区、发布单位和原文链接以官方来源为准。
现将《蚌埠市产业扶持政策清单实施细则(市发展改革委部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蚌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蚌埠市财政局 为推动我市制造业和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规范财政资金管理,本着透明、高效、规范、公正的原则,根据市委市政府《市级产业扶持政策清单》,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一部分 制造业扶持政策 除有失信行为信息(有效期内)的企业、单位、个人等不享受条款支持外,其他符合政策规定条件在本市区域内注册且主体税种在本市缴纳,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以下统称为企业),申请的项目须在本市范围内组织实施(有特定要求的在具体条款中注明)。 根据县区初审转报情况,联合市财政等相关部门(或委托第三方机构)按照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形成一致意见经会议研究后在市发展改革委网站和蚌埠市市级产业扶持政策信息管理系统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申报单位名称、项目、对应条款、申报金额、核定金额等,公示期5天。公示无异议或对异议复审后,由市发展改革委报市政府审定。市财政局在收到市政府批准文件后,根据资金预算安排,将政策资金下达至相关县区(开发区),由其拨付相关项目单位。 (
公开内容摘要
现将《蚌埠市产业扶持政策清单实施细则(市发展改革委部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蚌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蚌埠市财政局 2022年7月13日 为推动我市制造业和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规范财政资金管理,本着透明、高效、规范、公正的原则,根据市委市政府《市级产业扶持政策清单》,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一部分 制造业扶持政策 一、申报主体 除有失信行为信息(有效期内)的企业、单位、个人等不享受条款支持外,其他符合政策规定条件在本市区域内注册且主体税种在本市缴纳,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以下统称为企业),申请的项目须在本市范围内组织实施(有特定要求的在具体条款中注明)。 二、申报、审核及兑现程序 根据县区初审转报情况,联合市财政等相关部门(或委托第三方机构)按照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形成一致意见经会议研究后在市发展改革委网站和蚌埠市市级产业扶持政策信息管理系统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申报单位名称、项目、对应条款、申报金额、核定金额等,公示期5天。公示无异议或对异议复审后,由市发展改革委报市政府审定。市财政局在收到市政府批准文件后,根据资金预算安排,将政策资金下达至相关县区(开发区),由其拨付相关项目单位。 三、具体条款、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 (一)固定资产投资奖补。政策内容1:符合年度重点支持方向,且总投资1亿元及以上(不含土地、二手设备,下同)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制造类项目,推荐申请省级政策并给予地方配套支持,补助比例为项目核定关键设备投资的5%,单个项目补助最高可达3000万元。申报条件:(1)国家和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确定领域的制造类项目;(2)项目总投资原则上达到1亿元及以上(不含土地价款);(3)已形成实物工作量的在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且须申报年度起3年内完成总投资;(4)已购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要求的相关研发、生产及检验检测等关键设备;(5)项目单位应具备实施项目的资金、技术等相关能力。申报材料:(1)资金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包括项目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项目单位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建设背景、建设地点、建设内容、技术工艺、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以及各项建设条件落实情况等;技术工艺情况。包括技术工艺创新点、主要指标与国内外同类技术产品比较、知识产权情况等;产品市场调查和需求测算;新增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经济社会效益分析。申请专项资金支持的理由和政策依据;(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批准文件;(3)环保、规划、土地、节能审查部门出具的相关批复文件;(4)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5)项目开工建设的证明材料;(6)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提交的文件;(7)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发票明细汇总表》(按土地、设备购置及厂房建设等分类明细);(8)上一年度1月1日至当年申报截止时间内购置关键设备的发票及银行划款凭证;(9)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联系方式:工高科0552-3113219 政策内容2:支持现代医疗产业创新发展基础能力建设。支持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超算中心、干细胞库、中药材大数据中心、转化医学研究中心、活细胞成像平台等重大医疗医药创新发展基础能力建设,对经评审认定的项目,推荐申请省级政策并给予地方配套支持,按照关键设备投资的10%予以补助,最高2000万元。申报条件:在我市境内建设的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超算中心、干细胞、…
查看官方原文
免费注册,继续查看与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