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人工智能+”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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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江西省人民政府 组配分类:通知 标题: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人工智能+”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现将《江西省“人工智能+”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2025年12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深化拓展“人工智能+”行动,结合江西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主要目标 力争到2030年,全省智算服务规模达到5000PFlops,打造5个以上数据标注基地,构建30个以上高质量行业数据集,形成50个以上行业应用模型,建成2-3个人工智能产业孵化器,培育3-5家生态主导企业和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新一代智能终端、智能体等应用普及率超90%。到2035年,全省全面步入智能经济和智能社会发展新阶段,人工智能应用水平跻身全国前列。 二、重点任务 (一)“人工智能+”工业生产行动。聚焦重点产业链,积极推进智能化软件和设备在产品研发、生产、销售、服务、管理等环节应用。鼓励制造企业与人工智能企业合作,打造高质量数据集,研发适配制造业
公开内容摘要
发文机关:江西省人民政府 组配分类:通知 标题: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人工智能+”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现将《江西省“人工智能+”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2025年12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深化拓展“人工智能+”行动,结合江西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主要目标 力争到2030年,全省智算服务规模达到5000PFlops,打造5个以上数据标注基地,构建30个以上高质量行业数据集,形成50个以上行业应用模型,建成2-3个人工智能产业孵化器,培育3-5家生态主导企业和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新一代智能终端、智能体等应用普及率超90%。到2035年,全省全面步入智能经济和智能社会发展新阶段,人工智能应用水平跻身全国前列。 二、重点任务 (一)“人工智能+”工业生产行动。聚焦重点产业链,积极推进智能化软件和设备在产品研发、生产、销售、服务、管理等环节应用。鼓励制造企业与人工智能企业合作,打造高质量数据集,研发适配制造业特色场景的大模型产品,打造一批“人工智能+制造”典型应用场景。构建“基础级—先进级—卓越级—领航级”智能工厂梯度培育体系。(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人工智能+”农业生产行动。积极推进“云上赣农”平台建设,实现全省涉农数据融合贯通与应用集成。推进涉农数据开发应用,推动人工智能赋能农业生产管理、风险防范等领域,构建覆盖全产业链、服务多元化的数字农业生态。大力发展智能农机装备,促进农业生产精准化管控和智能化发展。(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人工智能+”科技创新行动。支持人工智能在药物筛选、生物育种、新材料研发等领域的应用。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布局科学数据集,研发智能科研辅助工具和专用模型,鼓励开展跨学科、跨领域的交叉研究。支持人工智能赋能基础科研平台和科学设施,提升科研效率。(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人工智能+”生活消费行动。加强云侧智能决策、场景引擎和自适应感知等关键技术与购物、文娱、家居等领域深度融合,发展新型智慧电商、智慧娱乐、智慧家居等新业态。促进智能眼镜、智能手表、VR/AR设备等智能设备消费。(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人工智能+”教育教学行动。加快智慧校园标准化建设。建强智慧教育平台体系,构建多模态教学智能体。推动人工智能、数字人等新技术融入教育教学全要素、全过程,创新智能学伴、智能教师等人机协同教育教学新模式,加快实现大规模因材施教。鼓励有条件的中小学打造“AI运动吧”。(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人工智能+”文体旅游行动。鼓励博物馆、科技馆等公共文化场馆积极推广智能讲解、VR/AR沉浸式体验等服务。挖掘人工智能在群众体育方面的价值,在“赣超”联赛等赛事中试点应用人工智能转播系统,促进内容生产和传播手段现代化。依托“云游江西”平台,汇聚文化、旅游、文物等优质文旅数据,构建文旅大模型。鼓励景区、文博场馆积极拓展智能导览、AI行程助手等服务。(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体育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人工智能+”医疗养老行动。健全省基层人工智能辅助智慧医疗系统,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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