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工智能OPC模型工具项目申报单位应是武汉市内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市级及以上创新平台等各类创新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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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武汉市重点研发计划人工智能OPC创新专项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市科技创新局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武汉市重点研发计划人工智能OPC创新专项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重点研发计划人工智能OPC模型工具项目、人工智能OPC创新产品项目。 二、支持重点 人工智能OPC模型工具项目:瞄准人工智能OPC企业共性技术瓶颈,重点研发与“AI+超级个体”创新创业模式高度适配的基础工具与赋能平台。支持方向包括但不限于:轻量化垂直领域专用模型、高效率模型微调与部署工具、AI编程模型与平台、智能
公开内容摘要
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武汉市重点研发计划人工智能OPC创新专项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市科技创新局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武汉市重点研发计划人工智能OPC创新专项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重点研发计划人工智能OPC模型工具项目、人工智能OPC创新产品项目。 二、支持重点 人工智能OPC模型工具项目:瞄准人工智能OPC企业共性技术瓶颈,重点研发与“AI+超级个体”创新创业模式高度适配的基础工具与赋能平台。支持方向包括但不限于:轻量化垂直领域专用模型、高效率模型微调与部署工具、AI编程模型与平台、智能体搭建平台、多智能体协作工具、桌面级智能体框架、智能体安全工具等。 人工智能OPC创新产品项目:聚焦特定垂直行业、细分应用场景,支持人工智能OPC打造一批具备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竞争力和明确市场前景的创新产品。支持方向包括但不限于:智能体(Agent)软件、AI智能终端、垂直行业AI解决方案等。 三、实施周期和支持额度 项目执行期原则上为1年。 (一)人工智能OPC模型工具项目 单个项目市级财政资金支持额度为50万元。企业牵头申报的,申报单位自筹配套资金与市财政资金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1。 (二)人工智能OPC创新产品项目 单个项目市级财政资金支持额度为30万元。申报单位自筹配套资金与市财政资金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1。 四、支持对象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要求 1.人工智能OPC模型工具项目申报单位应是武汉市内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市级及以上创新平台等各类创新主体。申报单位为企业的,应满足以下条件: (1)拥有明确的研发方向和持续的研发活动,具备与申报项目相匹配的研发团队、技术积累和必要的设施条件。 (2)上年度研发费用投入不低于100万元。 2.人工智能OPC创新产品项目申报单位应是人工智能OPC企业。申报单位应满足以下条件: (1)具备典型的OPC企业特征:即由掌握AI应用开发与整合能力的核心人才或微型团队创办,以大模型为基础,以AI编程、智能体等为主要生产工具,实现研发、生产、运营等全流程效率超线性放大的“AI+超级个体”新型实体。 (2)AI技术已深度融入企业核心业务流程并形成关键驱动力,企业智力密度高。社会保险参保的全职员工总数原则上不超过20人。 (3)武汉市内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具备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前期工作基础,管理规范。上年度研发费用投入不低于60万元。对上年度以来新成立的企业,由高校院所团队创办的,其在高校院所上一年度在该领域所发生的研发投入可并入新成立的企业计算;由企业母公司将相关业务剥离新成立的,其母公司上一年度在该领域发生的研发投入可并入新成立的企业计算。对新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可计算申报之日前一年(365天)的研发投入。 (二)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为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原则上以社保关系为准),科研信用记录良好。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研人员。 (三)考核指标要求 1.人工智能OPC模型工具项目的研究内容须紧密贴合OPC实际应用场景,考核指标应包含可量化考核的赋能OPC成效目标(如服务OPC数量、降低开发成本比例、提升开发效率指标等)。 2.人工智能O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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